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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州交警发布最新通告!今日施行!

2024年03月14日 10:16   浏览:169   来源:微头条

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

及全封闭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告

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便民利企有关改革部署,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,深入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、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,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:

1、允许燃油(气)部分中型厢式及全封闭货车办理通行手续后在淮海路(二环西路至复兴路)、湖北路、湖东路、湖南路、湖西路、泰山路(云东二道街至三环南路)、和平大桥、云龙山隧道、韩山隧道、昆仑大道(迎宾大道至新元大道)、汉源大道(迎宾大道至昆仑大道)、新元大道(汉源大道至彭祖大道)通行;允许悬挂新能源号牌部分中型厢式及全封闭货车在市区所有道路(高架快速路工作日7时至9时30分、17时至19时30分禁止通行除外)通行,无需办理通行手续。

2、允许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及全封闭货车在贾汪X251(徐贾快速通道)、泉城路(G310至鹏程大道,G206至宏安路)、新安路(新元大道至丽水路【规划】)和故黄河南岸旅游路(丽水路【规划】至铜山区309县道)通行。

3、部分中型厢式及全封闭货车是指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、宽度不超过2.2米、高度不超过2.8米的中型厢式及全封闭货车(不含危险物品运输车)。

4、因大气管控、道路施工等采取临时性交通限制的,从其规定。

本通告自2024年3月14日施行。

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

2024年3月13日


来源:徐州交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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